前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广播证,广电证,影视制作经营许可,提供人员+业绩
办理上海地区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的完整步骤与准备资料如下:
1. 确定许可范围,包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节目交易(代理)机构、网上传播机构等。
2. 了解申请条件,包括符合国家和本市电视业发展政策,符合上海地区广播电视机构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
3. 准备材料,包括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实缴报告、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
在办理许可证过程中,具体步骤如下:
1. 向所在地广电部门提出申请。
2. 提交上述材料。
3. 广电部门受理申请并审核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4. 广电部门进行实地核查节目制作相关情况。
5. 广电部门决定是否给予许可并公示许可内容。
6. 领取许可证。
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信息。
2. 公司股权结构或公司章程,要明确股东各方权利义务和纠纷解决机制。
3. 公司注册资本实缴证明。
4. 公司主要投资人和高管过往从业经历(至少2年以上)。
5. 公司业务范围和业务发展计划。
6. 公司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规则。
7.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情况(包括拟制作的节目类型、题材、范围和传播方式等)。
请注意,上述步骤和准备材料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申请前咨询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以确保申请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