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变更公司名称需要什么材料
公司变更名称所需材料
(1)领取核名通知书:网上名称变更预核准通知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公章。
(2)将材料交给受理窗口:变更申请书、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公司章程、授权委托书、产权证明、核名通知书、《股东名录》、《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注册资金缴付情况表》、股权转让协议。
(3)领取营业执照:受理单、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刻章备案:授权委托书(刻章公司制作)、法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变更机构代码:原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含代码卡)、变更后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变更登记证:税务变更登记表(窗口领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旧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章程复印件、房产证明复印件、房租合同、房租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银行变更基本账户: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正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租房合同、产权证明、原公司支票购买证、未用完的支票、财务章、人名章、公章。
工商变更具体可变更的内容如下:
1.企业名称变更:企业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企业住所变更:企业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3.企业法人变更登记: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4.企业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企业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1务1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