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办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材料与程序
上海市营业性演出经纪许可证是指在上海市范围内从事营业性演出经纪活动,必须取得的许可证。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证件,如果您想要从事这方面的工作,就必须了解如何申请,申请的材料需要什么等相关信息。
申请条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获得上海市营业性演出经纪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条件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须是依据法律注册登记合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注册资金 注册资金应符合行业标准。
业务执照 必须有提供音乐、曲艺、舞蹈、杂技等演出表演服务的业务执照。
场地执照 必须有相关场地执照。
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按下列顺序提交相关材料: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场地使用证明、场地租赁、购买合同; 经济合同(在该行业内必须有已签订的两份以上的经济合同); 演出安全保障措施; 所需其他附件证明等相关材料。 申请流程
根据上海市文化市场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人先到宣传文化部(或分局)办理《营业性演出经纪许可证预审》,递交相关材料并缴纳预审费。预审合格后,办理《营业性演出经纪许可证》。具体流程如下:
网上预审:在上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系统【http://www.shtj.gov.cn】中填写预审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办公地点:市局行政服务中心(延安东路200号)。 现场预审:申请人携带预审免冠电子照片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公司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业务执照、机构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经济合同复印件,现场支付预审费后,进行现场预审。 领取许可证:预审合格后在文化行政服务中心领取《营业性演出经纪许可证》。
注:申请人应当在一年内取得许可证。许可证原则上不予转让、借用、出租或者出租营业性演出经纪许可证。许可期限为经济合同约定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总结
上海市营业性演出经纪许可证申办全攻略已经为大家讲解清楚了。申请许可证需要符合条件和提供规定的材料,按流程进行办理并缴纳相关费用,严格执行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