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加急代办
广播证办理要求
材料合格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合格,应一次性告知其原因和应补齐的材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审查要求决定通过,并签署意见;不符合审查要求的,提出审查意见,将该许可事项退回受理。
广播证办理材料
1.申请表。必须下载模板填写;首页的地址、第二页的“注册地址”、第三页的“注册地址”必须是营业执照上的地址,需一模一样;人员必须是3人或以上,建议写3人即可,这3人与管理人员不冲突。
2.法人材料。法人简历必须按照模板填写,后经历要落在申请公司的职位上。
3.人员。必须大于等于3人,建议填写3人。
(1) 简历,必须按照模板填写,后经历要落在申请公司的职位上。
(2) 身份证。证件不能过期。
(3) 资质证书。必须是国家承认省级或省级以上的学历证、培训证或工作证,并携带原件现场核验后当场退回;需要是与广播电视及相关的资质证书,如广播电视、新闻、中文、艺术、设计等。
4.公司章程材料。
(1) 申报公司章程。经营范围必须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事项;公司章程须有工商部门盖章的本企业所有股东名单、持股比例材料等,并加盖公司公章。
(2) 如股东中有企业法人机构的,还须提交追溯公司的章程。注意,在股东构成、持股比例情况并盖原公司公章,三级股东以后的股权由三级股东出具无外资承诺书(按照模板填写)。
(3) 股东如果是自然人,需要提供股东身份证,千万别过期。
5.委托书。如果办理人不是法人,就需要提供委托书,有范本可以下载填写。如果是法人办理,就可以免除此项。
6.经办人身份证。别过期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