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代办具体流程
一、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1、《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应按发布媒体类别分别填写(影视;广播;报纸、期刊、印刷品;户外;网络;其他),提交的材料应为一个媒体类别一张申请表(其中报纸、期刊、印刷品统一归类为纸质媒体类别),样张粘贴于表中(每张表格一份样张)。
2、医疗机构第一名称不能填写为有限公司。
3、校验有效期为医疗机构*后一次校验日期至下一次校验日期。
4、地址、诊疗科目、所有制形式、机构类别必须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完全一致。
5、影视、广播类别广告必须填写时间。
6、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不能打印。
二、医疗广告内容
**于以下项目:
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医疗机构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联系电话。
三、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
不得含有以下情形:
(1)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
(2)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
(3)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
(4)淫秽、迷信、荒诞的;
(5)贬低他人的;
(6)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7)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卫监提示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停业整顿、吊销有关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发布医疗广告的,按非法行医处罚。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办理流程如下:
首先登录网上办事大厅的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窗口,然后点击用户登录下方的“单位注册”。
按内容要求填写相关的企业信息,然后点击提交注册。(帐号注册需要官方进行审核,所以等待审核)
账户审核成功后,登录到登录界面,输入账户密码点击登录。
进入后可看见左边有“申请办理事项”,往下拉可看到“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发”,然后点击其*右边的“网上申报”按钮。
系统会提示申报承诺书,填写的资料要求必须属实。点击同意,进入下一步。
此时会弹出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所需要的信息,包括医疗机构名称、地址等等,按要求如实填写,然后点击保存即为提交。(如果某些信息还不能确定的话,可以点击暂存,此时不会提交)
提交后,官方会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登录帐号就可以查到审核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