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如何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一)
一、受理范围:
1、文艺表演团体设立许可;
2、剧场营业性演出许可(国内演员);
3、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许可(国内演员);
4、体育场馆、广场、商场等其他场所营业性演出许可(国内演员);
5、募捐演出和公益性演出许可;
6、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备案;
7、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
二、政策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三、受理部门:
黄浦区社会文化市场管理所(中华路990号812室63763208)
四、申办要求:
(一)文艺表演团体设立许可:
1、应当有与其演出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器材设备。
2、申请材料:
1)设立文艺表演团体申请表;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法人单位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分支机构提供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
5)与演出业务相适应的器材设备书面声明;
6)住所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在剧场进行营业性演出的许可:
1、申报主体应当为依法设立的演出经纪机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
2、申请材料:
1)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2)演出举办单位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或《演出场所备案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演员身份证明材料;
4)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的书面函件;
5)演出举办单位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
6)演出节目单及与演出节目单对应的文字、视听资料。
(三)在娱乐场所进行营业性演出的许可:
1、申报主体应当为依法设立的演出经纪机构。
2、申请材料:
1)载有演出名称、演出举办单位和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名单的申请书;
2)演出举办单位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全部演员有效身份证;
4)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的书面函件;
5)《文化经营许可证》;
6)演出节目单及与演出节目单对应的文字、视听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