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互联网药品资格证,edi许可证,icp许可证,搭建网站,提供医学人员
办理上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的流程和材料须知如下:
1. 申请单位或个人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并递交申请材料。
2.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并给予《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受理通知书》(受理回执)或《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不受理回执)。
3. 按要求补充申请材料。
4. 进行现场核查。
5. 省局审核完成后,将审核意见和相关申请材料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6. 审批。
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的材料包括:
1. 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拟开办单位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及相关专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4. 符合要求的网站域名证书、电信与信息服务分离经营合同。
5. 拟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源的性质和用途说明。
6. 申请单位或个人保证其网站上所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的声明。
7.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请注意,以上流程和材料可能有所变化,建议咨询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