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广播证,广电证,影视制作经营许可,提供人员+业绩
新设上海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并符合相关要求:
1. 提出申请:向所在地的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审核材料: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 现场检查: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将根据申请材料进行现场核查。
4. 审批发证:符合条件的,将予以审批并颁发许可证。
对于申请上海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的要求,具体如下:
1. 主体要求:申请者应具有法人资格,专业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
2. 制作能力要求:制作机构应具备相应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场所、设备设施及专业人员。
3. 业务范围要求:申请者应符合所在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总量控制、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要求。
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申请者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涉及政治、宗教、迷信、暴力、色情等内容。
5. 其他要求:申请者应按照规定报送相关材料和完成相关程序,并符合上海市相关规定和标准。
具体要求可能因时间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部门获取最新、详细的信息。